6月24日,我市召開第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姜永濤,副主任孫大偉、華玉鳳、賈清會、劉作仁及常委會組成人員參加會議。副市長姜春國,市監委副主任于金成,市法院院長郭志輝、市檢察院檢察長姜緯宇,市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各鄉鎮人大主席和街道工委主任,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委員、法制委員會委員,市人大財經和預算工作代表專業小組成員、司法監督代表專業小組成員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會議,會議由賈清會主持。
本次常委會會議共五項議程,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政府關于東港市2018年財政決算草案的報告,審查和批準東港市2018年財政決算,并通過了《關于批準東港市2018年財政決算的決議(草案)》;聽取和審議了市政府關于東港市2018年度預算執行、決算(草案)編制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了市法院執行工作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了東港市人民政府關于提請批準2019 年市本級公共財政預算調整方案的議案,并通過了東港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批準市人民政府《關于提請批準2019年市本級公共財政預算調整方案的議案》的決定(草案);審議關于接受孫君琪辭去丹東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請求的決定(草案)。
會議要求,市人大有關工作機構要將審議意見及時轉交市政府和市法院。市政府和市法院應當在收到審議意見兩個月內,向人大常委會書面報告審議意見處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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